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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作办学排名(比较好的中外合作办学)

微博黄v号购买 2022年07月27日 13:30 147 admin

各位同学,目前英语、部分班级体育以及计算机等成绩已经发布,大家可以点击一键查询-成绩模块查询成绩以及绩点。若要查询平时成绩,请登陆学校教务系统,点击成绩数字即可。祝大家取得好成绩。

【查成绩之后可能需要的一些辅助材料】

1.东北师范大学课程考核与学分绩点管理办法

2.东北师范大学外语教学计划(节选)

3.东北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节选)

4.东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节选)

5.关于大学生体质测试的说明(节选)

6.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本科学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节选,仅供参考)

7.关于补考的一些说明

8.一些问题的回答

中外合作办学排名(比较好的中外合作办学)

1.东北师范大学课程考核与学分绩点管理办法

一、学分与课程考核

理论课程18学时为1学分;实践性课程36学时为1学分;每学时45分钟。课程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类。考试课成绩评定采取百分制或五级制:优,90—100分;良,80—89分;中,70—79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60分以下。考查课采用通过制,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

二、平均学分绩点

平均学分绩点=Σ课程学分绩点/Σ所修课程学分数 (排名依据)

课程学分绩点=课程学分×((考核成绩-60)÷10+1)×课程难度系数

课程难度系数反映学习的难易程度,根据课程难易分为1和1.2两个系数。

(课程难度系数是根据本专业对应课程计划定义的,可以查询课程计划或咨询本学院教务老师获取信息)

2.东北师范大学外语教学计划(节选)

凡根据教学要求应修读大学英语10学分的A班和B班学生,每学期均需参加“东北师范大学大学英语水平测试(DET)(普通类)”,C班和D班学生需参加“东北师范大学大学英语水平测试(DET)(术科类)”,成绩占期末课程考试总成绩的50%。同时,通过以上英语水平测试是学生获得东北师范大学学位证书的必要条件。

学生入学后,对已获得托福成绩90分(且单项分数不低于21分)或雅思成绩6.5分(且单项分数不低于6分)以上的学生可免修8学分的大学英语语言基础课程(成绩按折算成百分数后×1.2计算);托福成绩80分(且单项成绩不低于19.5分)或雅思成绩6.0分(且单项分数不低于5.5分)以上的学生可免修4学分的大学英语语言基础课程(成绩按折算成百分数后×1.2计算);大学英语四级成绩533分(且单项分数不低于70%)或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分(且单项分数不低于60%)的学生可免修4学分的大学英语语言基础课程(成绩按折算成百分数后×1.1计算);校内英语水平考试80分以上,可免修剩余英语必修课程(成绩按实际成绩×1.1计算)。

3.东北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节选)

2016级起开始执行,2015级以前执行原规定。以下是2016级起执行的新规定。

四、申请推免生的基本条件

1.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并且不属于公费师范生以及定向、委托培养等招生时明确规定不得报考研究生的情形;

2.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体健康,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3.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较强;

4.剔除不及格课程后的所有已修读课程(以下简称“所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在3.0以上;

5.大类平台课、专业基础课、专业主干课等专业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以下简称“专修平均学分绩点”)在专业中排名前30%范围内;学校认定的基地班专业学生及申请专项计划的学生,专修平均学分绩点在专业中的排名可适当放宽,但原则上须在前80%范围内。申请其它部属师范大学补偿计划的专修平均学分绩点在专业中的排名须在前40%范围内。专修平均学分绩点计算的课程为课程计划中截止第三学年(五年制为第四学年)结束应修的全部专业必修课。应修的专业必修课不及格(重修及格的视为及格)或未修的,不具备排名资格。

6.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在425分以上,其它语种学生大学外语四级成绩需合格;或东北师范大学英语水平测试成绩达到70分(含)以上。(体育、艺术类专业可适当降低大学外语成绩要求,但须在细则中明确具体要求)

五、申请特殊优长推免生的基本条件

对于在专业学习上有特殊优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可适当突破申请推免生基本条件的第4、5、6条,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1.所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在2.0以上;

2.专修平均学分绩点在专业中排名前80%范围内;

3.东北师范大学英语水平测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

4.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

学生的有关证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需进行公示。特殊优长推免生的名额原则上不得超过所在学院(部)推免生总名额的十分之一。

六、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

学院(部)须根据本办法,制定符合专业特点的学院(部)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应包括推免原则、综合考核办法、特殊优长推免生选拔办法、推免程序等内容。学院(部)制定的推免生条件不得低于本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普通计划类推免生的综合考核原则上采用结构计分法:学习成绩(排名规则由各学院根据学科特点自行制定)所占权重不低于70%,各类科研创新活动所占权重不高于20%,外语水平及社会服务所占权重不高于10%(详见附件《普通计划类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考核计分方法》)。

《普通计划类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考核计分方法》中除学习成绩以外的计分项目及分值仅作为学院(部)综合考核计分的参考。学院(部)可在学习成绩所占权重不低于70%的前提下,对其他各计分项目及分值酌情调整,并作为本学院(部)推荐工作实施细则的附件予以公布。

专项计划类推免生由相应的主管单位制定具体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并予公布,各单位制定的推免生条件不得低于特殊优长推免生的基本条件。在全校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中公开选拔。

学院(部)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如需修改,需提前三年公示。

七、推免生资格的取消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

1.被确定为免试录取硕士研究生后,受到各种处分者。

2.被确定为免试录取硕士研究生后,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获得学位者。

3.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低于良好者。

4.身体检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

5.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6.申请专项计划,毕业时未达到专项计划的要求者。

八、相关规定

1. 在计算课程成绩时,因重修有多个成绩的,其课程成绩按及格后的最低分计算。在校期间取得的大学外语四级成绩必须为在东北师范大学考点取得的成绩,其它考点无效。

2.普通计划类、专项计划类不能同时申请。

3.鼓励推免生跨学校、跨学科、跨院(部)攻读硕士学位。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各学院(部)要充分尊重并维护考生自主选择志愿的权利,不得设置阻碍学生自主选择的推免生选拔方案。

4.各类推免名额的数量、推荐办法、推免生名单(含姓名、院系、综合测评成绩等)、咨询申诉渠道等信息,严格按照教育部的文件精神进行报送备案和公示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5.推免生工作的推荐、接收工作在时间上分为互不交叉的两个阶段。截至教育部规定时间,被确定的推免生如果无招生单位接收或本人放弃,则该生推免生资格作废,名额不得转让。

九、本办法自2016级开始执行。各学院(部)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充分尊重学生权利的基础上,在2015级施行本办法。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

普通类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考核计分方法

内容

权重范围(%)

类别

学习成绩

具体排名规则由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在细则中规定

70-100

必选

科研创新

各级本科生科研项目

0-20

可选

各类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0-20

各类学科竞赛获奖

0-20

外语水平

外语水平(含出国交流经历)

0-10

社会服务

社会工作;社会实践及其他奖励等

0-10

4.东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节选)

从2016级起开始执行,2015级之前仍然执行《东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东师教字【2014】004号)。以下是2016级起执行的新规定。

为了落实《东北师范大学本科教学质量全面提升计划》,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学习环境,使学生有更多的自主选择和发展空间,促进学生的个性化发展,根据《东北师范大学本科学分制教学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转专业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最大限度满足学生的专业志趣,并通过转专业机制促进专业建设。

第二条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在读一、二年级的本科非定向生;

2.所修读专业非艺术类、体育类、中外合作办学类等特殊招生专业;

3.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处分;

4.从未转过专业;

5.身体条件符合申请转入专业的体检标准者。

第四条 工作要求

1.各专业须制定专业准入细则。专业准入细则包括专业介绍、准入条件、考核方式、考核内容等。专业准入细则的修订须提前一年公布。

2.各专业计划接收人数原则上不低于本专业一年级在读人数的5%。

3.各专业应采取有效措施为有意向申请转入的学生提供资源支持与咨询服务,促进学生充分了解拟转入专业。如开放专业导论或概论课程及新生研讨课、提供了解专业的网络资源、开展专业介绍类讲座等。

第五条 转专业程序

1.转专业工作每学年的春季学期组织一次。

2.转专业具体程序由转专业工作办公室负责,按照“学校统筹安排、学生自愿申请、学院(部)自主考核、师生全程监督”的程序进行。转专业工作办公室在每学年的春季学期期中发布具体的转专业工作程序。

第六条 相关要求

1.在读二年级申请转专业的,原则上须留一级。

2.被新专业录取的学生,应认真完成当前学期的学习任务。无故旷考者,取消转专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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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被新专业录取的学生,须按照新专业的要求选择下一学期的课程,并在下一学期开学时到新专业报到注册,完成原专业成绩认定、转换,进行学籍信息变更。

4.学生转专业后,须按照转入专业的课程计划要求修读课程。原已获得的课程学分符合转入专业的课程要求的,经转入学院(部)确认后,予以认定;不符合转入专业的课程要求的,作为选修课学分记录。

5.转专业考核的笔试内容为专业课程内容的,转专业学生可以根据各学院(部)转专业工作细则的规定,申请免修不多于2门的相关专业课程。

第七条 下列特殊情况的转专业,申请时间原则上限制在第一学年。

1. 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

2. 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

上述学生转专业,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学院(部)提出建议,经教务处审核,主管校长批准,可安排到适合其继续学习的专业学习。

第八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办法从2016级学生开始施行,原《东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废止。

5.关于大学生体质测试的说明(节选)

学生秋季学期体质测试不及格的,则秋季学期所修大学体育课程(体育1、体育2、体育3、体育4)不能获得及格分数。秋季学期体质测试不及格的学生春季学期再次进行体质测试仍不及格的,则春季学期所修大学体育课程(体育1、体育2、体育3、体育4)不能获得及格分数。

6.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本科学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节选,仅供参考)

注意:奖学金评选可能年年通知有变动,这里仅提供2015-2016学年本科学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作参考,具体情况请关注当学年通知。

三、注意事项

6.有下列情况者,原则上不能参加本次各项评奖评优。

① 本学年受处分的学生;

② 恶意欠缴学费的学生;

③ 来我校学习的交流生;

④ 评奖学年出现挂科的学生(不含单项奖学金)。

7.优秀学生从获得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一等奖学金的学生中产生。

8.各学院申报单项奖学金时注意:

①单项奖学金(不含少数民族齐飞奖)总奖励比例为25%,原则上各个单项奖励比例不超过8%;

②原则上单项奖学金评选(含少数民族齐飞奖)要求专业课成绩不挂科或挂科数不超过1门;每人每学年获单项奖学金不得超过2项。

③所有相关证明材料须为15-16学年(15年9月1日-16年8月31日)所获奖励。

7.关于补考的一些说明

补考的话一般都是在开学初会有通知,请大家关注。

另外,大学英语、体育、国防教育课,实验课及实践性课程没有补考,只能重修。

8.一些问题的回答

Q:老师您好,我想请问一下挂科必须补考不及格才能重修吗?如果重修的话还会不会有保研资格呢?

A:同学你好,重修问题请咨询学院教务秘书。保研问题请仔细阅读《东北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http://jwc.nenu.edu.cn/guest/news/viewnewsobject/view/9f5c7cee-4788-49f6-9ebb-6bd154145a0e 具体请以当年通知为准。

Q:请问体育挂科必须重修吗?体测挂科,体育考试正常,应该不会挂啊,可是总成绩为什么比体侧成绩还低?体测补测后成绩会修改吗?影响奖学金和保研吗?

A:同学你好,体育挂科需要重修。是否影响奖学金和保研由各学院决定,请咨询本学院教务秘书或辅导员。

来源于教务处:有问必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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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编辑/陶麟 包崇庆

编辑/ncc

信息来源/教务处 学生处

投稿邮箱/su@ne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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